经销商基准价功能修改
工作笔记
工作记录
📅 2026-01-27 15:40
🔄 2026-02-02 15:45
👤 admin
一:DMS根据BPCS推送的价格数据做经销商基准价的增补,
1)根据BPCS推送的经销商+产品+价格数据,如果经销商在基准价功能存在,产品在基准价功能不存在的,需要把此价格数据新增到经销商基准价功能(时间都是当前年份的1月1号到12月31号)。
2)第一步新增好数据后,把新增数据的经销商+产品+价格数据拿出来,在循环增加数据,从2024年开始截止到当前时间的上一年,每年一条记录。
二:货号升级功能调整
1)系统需要选择新货号、老货号、年份(年份从2024年开始,到当前年),同时要根据老货号,老货号有的年份才有年份,数据选择完成点击数据同步按钮,系统判断,如果新货号+年份在经销商基准价功能无数据,系统自动按照老货号+年份查询出所有记录复制一份给到新货号。
2)如果选择的新货号+年份在经销商基准价中已存在数据,系统则按照老货号+经销商+年份更新新货号的价格。
三:功能List列表显示、查询、导出功能增加【创建时间】、【年份】字段、年份取值如下:a. 手工上传:取上传字段。b. BPCS 推送:取生效日的“年份”
四:手工上传数据逻辑调整。保证相同经销商,相同货号,相同年份只有一条记录。如果本次上传的数据经销商+产品+年份在当前功能已存在相同数据,系统直接做价格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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